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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院:中非共和国有义务配合逮捕苏丹总统巴希尔【米乐|米乐·M6】

发布时间:2024-12-11 21:13:01人气:
本文摘要:12月1日国际刑事法院在荷兰海牙总部公开发表媒体通报,称该法院当天早已向中非共和国政府明确提出月催促,期望其采行所有必要措施被捕有可能参加12月1日中非共和国独立国家50周年庆典活动的苏丹总统巴希尔,并将其尽早接管给国际刑事法院拒绝接受有关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的审问。

12月1日国际刑事法院在荷兰海牙总部公开发表媒体通报,称该法院当天早已向中非共和国政府明确提出月催促,期望其采行所有必要措施被捕有可能参加12月1日中非共和国独立国家50周年庆典活动的苏丹总统巴希尔,并将其尽早接管给国际刑事法院拒绝接受有关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的审问。国际刑事法院曾于2009年3月以五项危害人类罪和两项战争罪名向巴希尔发布命令通缉令,使其沦为有史以来首位遭到逮捕的世在位国家元首。今年7月12日该法院又向苏丹总统巴希尔收到了第二份逮捕令,在其罪名指控中减少了一项种族灭绝罪。

国际刑事法院声称,有充足证据可以指出,在2003年到2005年间,巴希尔对当地三大少数族群,即富尔人、马萨里特人和恰加瓦人实行了屠杀。今年8月27日,国际刑事法院曾分别致函安理会和《罗马规约》缔约国大会,呈交各方留意巴希尔采访肯尼亚和乍得的情况,并拒绝两国采行必要行动。然而,巴希尔分别参与了肯尼亚新宪法施行仪式,以及在乍得大城恩贾梅纳开会的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首脑会议。

尼克、甸两国均未继续执行通缉令。国际刑事法院此次强调指出,中非共和国作为成立该法院的《罗马规约》的缔约国,有义务执行逮捕巴希尔的通缉令。国际刑事法院敦促中非共和国大力因应涉及行动,并拒绝其对任何妨碍和避免被捕、接管巴希尔的问题及时向国际刑事法院展开通报。

国际刑事法院正式成立于2002年,是世界上首个追究责任个人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种族灭绝罪的常设司法机构。苏丹政府多次回应,该国没月批准后《罗马规约》,不否认国际刑事法院对该国政府和任何公民享有司法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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